粟裕的党员登记表
在粟裕同志纪念馆,陈列着一份粟裕于1933年12月28日填写的党员登记表(复制件),纸张虽已陈旧,但字迹清晰可辨。
粟裕在填写这张党员登记表时刚满26岁,已是红军高级干部。他在“父母兄弟职业”一栏填上“小地主”;在“家庭经济情况”一栏填上“有田肆佰余担,都是收租的,家人收租剥削为生”;在“加入过其他政治团体没有?何时何地加入和退出?”一栏中填写为“1926年在常德经党许可加入过国民党,1927年马日事变后,即退出”;在“是否受过党内处分”一栏中填写为“1928年12月……因连上闹房子受警告一次”。
这份党员登记表的字里行间,“地主”“收租”“剥削”“警告”等在当时都是极其敏感的字眼,但粟裕毫不隐瞒家庭、个人情况,不虚构歪曲事实,如实填写,足见其对党忠诚的赤子之心。
粟裕战功赫赫,身居高位,但从不居功自傲、以权谋私。不论是顺境坦途,还是身处逆境,他总是以“沧海一粟”自许,以普通一兵自律。
1984年2月5日,粟裕同志逝世。按照他的遗愿,他的骨灰分别撒在了他曾经战斗过的江西、江苏、安徽、福建、浙江、上海、山东、河南等八省市的土地上,与牺牲的战友们长眠在一起,实现了他“乐将宏愿付青山”的壮志豪情。应家乡人民的请求,粟裕同志的部分骨灰也撒埋在了故乡的土地上。